我國已成為制造業大國,但還不是制造業強國,與先進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
以裝備制造業為例,主要的不足表現在:
一是自主創新能力薄弱。大多數裝備研發設計水平較低,試驗檢測手段不足,關鍵共性技術缺失。企業技術創新仍處于跟隨模仿階段,底層技術的“黑匣子”尚未突破,一些關鍵產品也很難通過逆向工程實現自主設計、研發和創新。
二是基礎配套能力不足。關鍵材料、核心零部件嚴重依賴進口,先進工藝、產業技術基礎等基礎能力依然薄弱,嚴重制約了整機和系統的集成能力。如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華龍一號”核電機組,雖然大部分設備實現了國產化,但是15%的關鍵零部件還依靠進口。
三是部分領域產品質量可靠性有待提升。基礎能力跟不上,制約了產品的質量和可靠性,突出體現在產品質量安全性、質量穩定性和質量一致性等方面。部分產品和技術標準不完善、實用性差,跟不上新產品研發速度。另外,品牌建設滯后,缺少一批能與國外知名品牌相抗衡、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自主品牌。據不完全統計,世界裝備制造業中90%的知名商標所有權掌握在發達國家手中。
四是產業結構不合理。低端產能過剩、高端產能不足,產業同質化競爭問題仍很突出。而真正體現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高精尖產品和重大技術裝備生產不足,遠不能滿足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