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今年4月臺灣曝出的增塑劑風波一度讓人們“談塑色變”。昨天,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發布一項調查報告稱,目前內地市場上銷售的吸塑高光pvc膜也違規使用了增塑劑,而且含有增塑劑的保鮮膜在一些大型超市被違規用來包裝熟食及油脂食品,給消費者的健康帶來隱患。
調查小組發現,pvc材質的保鮮膜只在農貿批發市場有售,超市里售賣的保鮮膜基本都是聚乙烯PE材質。調查小組從家樂福、歐尚、超市發等超市購買了PE保鮮膜,并將樣品送檢,結果顯示樣品全部合格。
不過,在不少超市,工作人員卻違規使用吸塑高光pvc膜包裝肉食、熟食及油脂食品。調查小組對北京、廣東兩地15家超市的調查顯示,使用PVC保鮮膜包裝油脂類食品的超市有10家,其中北京的超市包括歐尚金四季店、城鄉倉儲蘇州街店、京客隆田村店、華普萬壽路店、法寶紫竹院店。很多超市的工作人員并不清楚PVC保鮮膜的使用范圍,加之保鮮膜外包裝上也沒有對使用范圍的提示,導致工作人員濫用保鮮膜,間接危害到消費者的健康。
吸塑高光pvc膜使用超量增塑劑
“其實PVC就是一種硬塑料,要把它拉成透明、柔軟的保鮮膜,必須加入增塑劑。”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昨天告訴記者,“但我國明確禁止企業使用DEHA等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的物質生產食品保鮮膜。對于DEHP,我國明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其在塑料材料中的特定遷移量不得超過1.5mg/kg。
“從原料價格來看,PVC膜比PE膜每噸便宜1000元以上。”董金獅昨天告訴記者,加之保鮮膜銷售是按長度賣的,PVC膜更薄,所以其銷售價格要比PE膜低三成,這是PVC膜泛濫的重要原因。
除了成本因素,相關國家標準的缺失也是導致PVC保鮮膜被濫用的一個因素。“此次調查發現,PVC保鮮膜產品所標示的執行標準五花八門,有輕工標準、歐盟標準,還有查不到的標準,有的根本不標注執行標準。”董金獅稱。
據董金獅介紹,其實早在2009年4月,相關部門就發布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強制性國家標準,并定于當年12月實施,以代替實施了20年的《聚乙烯自粘保鮮膜》標準,并但新標準兩次被延期,2009年11月,國家標準委農業食品標準部發文稱延期到2010年9月實施;而到了2010年8月,全國塑料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又下文再次延期。”董金獅稱,兩次延期都未說明理由,且第二次延期時未再提及實施時間,所以PVC保鮮膜一直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
據國際食品包裝協會方面介紹,今年6至7月,該協會的調查小組先后從農貿批發市場購買了7種PVC保鮮膜樣品,并送至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檢測。7種樣品中,由“北京偉益高分子化學有限公司”生產的常青樹保鮮膜DEHP(鄰苯二甲酸二酯,一種增塑劑)含量為116mg/kg,超標76倍;“理研食品包裝(江蘇)有限公司”生產的保鮮膜DEHP含量為49.1mg/kg,超標31倍;“林帕克包裝(常州)有限公司”生產的保鮮膜DEHP含量為10.3mg/kg,超標近6倍。
而對吸塑高光pvc膜樣品進行的另一項檢測顯示,有4家企業的產品檢出DEHA。DEHA也是一種增塑劑,含有DEHA的保鮮膜遇油脂或高溫(超過攝氏100度)時,增塑劑就容易釋放出來,隨食物進入人體,給健康帶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