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蕭縣縣委宣傳部一位李姓主任告訴記者,瓦房村地下水被污染事件發生當天,該縣即安排消防車臨時送水供村民飲用,同時鋪設自來水管網,盡快使村民飲上干凈的自來水。為確定污染原因,蕭縣環保部門、疾控中心已分別對瓦房村村民飲用的井水進行水質取樣,檢測尚未全部完成。為保證村民用水安全,目前由蕭縣經濟開發區政府免費提供桶裝水給村民飲用,直至自來水接通。
居民飲用井水檢出強致癌物來源皮革廠
8月中下旬,安徽宿州市蕭縣瓦房村村民,因懷疑地下水被周邊工廠污染,圍堵工廠持續達一周之久。當地政府官員和村民協商無果,多位村民被警方帶走,隨后獲釋。
宿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對部分村民飲用井水的采樣結果顯示,強致癌物亞硝酸鹽超標達40多倍。但該縣環保部門官員表示,安徽省環境監測中心出具的報告顯示,村中地下水污染與工廠無關。工廠負責人也否認相關指控。
檢出致癌物超標后,村民就不敢再飲用井水,至今仍靠政府免費提供的桶裝水度日。
飲用井水被檢出強致癌物超標44.6倍
8月25日,一則“安徽宿州皮革廠將污水高壓打入地下,污染水源,遭村民圍堵,近百警察鎮壓,十多位村民被抓”的消息在網上流傳。
8月28日,事發地安徽省宿州市蕭縣白土鎮董村瓦房自然村村民王勇告訴澎湃新聞,村里的井水被檢測出亞硝酸鹽超標40多倍,不能飲用,村民現在喝的是當地政府免費提供的純凈水。蕭縣縣委宣傳部一位李姓主任向澎湃新聞證實,目前該村所在的蕭縣經濟開發區政府免費提供桶裝水給村民飲用,直至自來水接通。
王勇是瓦房自然村村民小組組長,村委會正在換屆,他仍舊承擔著村干部的職責,鎮政府提供的桶裝水先送到他家里,村民再過來領。
他說,每桶18.9升,200多桶純凈水是全村人一天的用水量。之前村里家家戶戶是用井水,20多米的井有清澈、“取之不盡”的地下水。
但今年8月初,村民黃旗周和李秀英兩家都發現自家井水變黑,水里有黑色沉淀,還有股怪味。
8月12日,宿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第二次取樣監測結果顯示,李秀英家井水中含亞硝酸鹽最高達0.892毫克/毫升,參照《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的III類水質的應“小于0.02毫克/毫升”的標準,超標44.6倍,“是劣V類水質,絕對不可以飲用。”
宿州市環境監測站監測分析室主任單濤告訴澎湃新聞,采自瓦房村村民家中的井水中有黑色沉淀,一般井水即便渾濁,也只是有泥漿,農村使用化肥、垃圾堆放等不可能造成這么嚴重的地下水污染。他提醒說,井水中檢出的亞硝酸鹽是強致癌物。
村民黃旗周家的井水同樣亞硝酸鹽超標。
但村民高艷君家井水的“酸堿度”、“COD(高錳酸鉀)”、“亞硝酸鹽”三項指標都符合III類水質標準,可以飲用。
王勇稱,村民李秀英和黃旗周兩家離德豪合成革有限公司最近,高艷君家稍遠。拿到宿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的檢測結果后,村里沒人再敢吃井水。
堵廠一周,官方和企業皆否認工廠污染地下水
德豪合成革有限公司是蕭縣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企業之一,是附近14家合成革公司中離村子最近的一家,距離不足500米,被村民稱為 “皮革廠”。村民透露,皮革廠已投產一年,他們懷疑皮革廠將未經處理的廢水排進村頭的水溝里,導致溝里的水又黑又臭,甚至懷疑皮革廠將污水高壓注入地下,污染了地下水。但他們并沒有找到村中地下水污染與皮革廠排污有關的證據。
王勇稱,拿到井水水質檢測結果后,村民沒有去找鎮政府、開發區政府協調解決此事,而是選擇直接圍堵工廠,因為他們認為皮革廠是縣里招商引資企業,擔心鎮政府說不上話。
8月15日下午6點,村民們開始圍堵皮革廠。8月27日,德豪合成革有限公司總經理林元夫告訴澎湃新聞,三四百村民將廠門堵住,并用碎玻璃茬撒滿廠門口,阻止打掃,不讓車輛進出,不讓員工進出,廠里停產,報廢了不少原料。
他坦承,“村里的地下水污染了,村民沒水吃,我很同情。”但他強調,他們廠的廢水經處理后回流到生產線上循環使用,沒有排污,更沒有向地下注射廢水。村民圍堵廠子后,他通過白土鎮政府、蕭縣經濟開發區政府邀請村民到廠里尋找私自排污的排污口或向地下注射廢水的地方,但沒有村民來。
8月26日,蕭縣環保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局長杜尚飛稱,安徽省環境監測中心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瓦房村的地下水中DMF(皮革廠污水中的特征污染物)含量處于正常范圍,排除皮革廠對瓦房村地下水污染的嫌疑。瓦房村的地下水是否被污染,污染原因是什么?杜尚飛拒絕回答。
王勇透露,由經濟開發區政府出資,村里的自來水管道正在加緊鋪設,但潔凈的水源還在尋找。“難道要一直喝純凈水?子孫后代也是?”
蕭縣經濟開發區征用了瓦房村一半的耕地——1000多畝,用于建廠房,村里有人在皮革廠上班,但王勇表示,地下水污染事件發生后,村民希望皮革廠搬走,或者把村子遷走。
蕭縣經濟開發區派出所段姓所長對澎湃新聞說,村民圍堵皮革廠持續一周,嚴重擾亂企業生產秩序,鎮政府和經濟開發區政府領導耐心說服,多次協商無效。8月22日,蕭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及防暴隊員到場,帶走8位村民,其余村民自行散去。
蕭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隊長李勇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8名村民被帶回調查,經白土鎮政府協調,當天7位被保釋,1位組織者因為“擾亂單位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8月25日被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