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期貨市場還處于試點階段的情況下,加強期貨市場的監管工作,逐步實現期貨市場的規范運作,是我國期貨市場健康發展的前提條件和根本保證。小編在此為大家簡單介紹我國期貨市場存在的監管管理體制。
我國期貨市場監管管理體制仍處于試點階段
目前我國期貨市場存在的監管管理體制如下:
1995年2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批準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機構編制方案,明確了中國證監會的性質、職能、機構。并根據 《國務院關于批轉國務院證券委1995年證券期貨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國發[1995]22號)的精神和我國證券、期貨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于1996 于3月21日首批授予了全國24個地方期貨監管部門行使部分期貨市場監管職能。1998年8月26日,全國證券期貨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傳達了《國務院 轉批證監會證券監管機構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這說明我國的期貨市場集中統一的監管體系正在逐步完善和形成,也是期貨市場走向規范化的重要標志。
1、中國證監會的性質。
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證券市場、期貨市場進行監督和管理。
2、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市場監管的主要職責:
研究和擬定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規章;統一管理證券期貨市場,按規定對證 券期貨監管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準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監 管境內期貨合約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規定監督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監管上市公司及其信息披露義務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 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協會;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清算公司、期貨清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 機構;與人行共同審批基金托管機構的資格并監管其基金托管業務;制定上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證券期貨從業人員的資格管 理;監管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股票、上市;監管境內機構到境外設立證券機構;監管境外機構到境內設立證券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監管證券期貨信息傳 播活動,負責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與信息資源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及其成員從事證券期貨中介業務的資格并監管其相 關的業務活動;依法對證券期貨違法違規為進行調查、處罰;歸口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事務等。
3、地方期貨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范圍和權限
(1)負責對設立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期貨經紀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分支機構、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非期貨經紀公司會員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資格進行初審;
(2)負責對設立本行政區域內的期貨經紀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分支機構、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非期貨經紀公司會員、期貨咨詢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日常監管;
(3)負責查處設立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期貨經紀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分支機構、從事期貨經紀業務的非期貨經紀公司會員、期貨咨詢機構以及前述機構的從業人員;市場投資者(以下統稱為被監管者)的有關期貨違法、違規行為;
(4)負責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有關期貨的信訪投訴和舉報、調解期貨糾紛和爭議;
(5)地方監管部門有權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當事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