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獲悉,根據《山西省煤炭資源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辦法》,經山西省人民政府研究,今年山西省煤炭資源礦業權出讓總量為零,三年內將暫停公開出讓和協議出讓煤炭礦業權。
煤炭資源礦業權出讓是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向相對人有償授予煤炭資源礦業權的行為,包括煤炭資源礦業權新立出讓和擴大(采礦權含增層)礦業權范圍出讓。
據統計,目前山西省已探明的煤炭資源儲量為2689億噸,企業占用的保有儲量1557億噸,已占用的保有儲量完全能滿足全省現有煤礦的生產需求。
為此,山西省提出,今后將嚴格控制煤炭新增產能,2020年前,原則上停止核準新建煤礦項目,不再進行煤礦生產能力核增項目審批,現有生產煤礦產能核定“只減不增”。近日出臺的《關于嚴格控制煤炭資源配置的實施細則》也明確提出,從2016年開始,三年內將暫停公開出讓和協議出讓煤炭礦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