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抓好現有政策落實到位的實施細則》從6方面對山西省近3年來出臺的上百條政策進行梳理、督查和問責,使得現有煤炭行業政策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
山西省加快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度
細則要求,對現有相關政策進行梳理匯總:6月30日前,完成近三年來國家和我省在深化企業改革、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減輕企業負擔、推進產業結構調整4個方面現有政策措施的梳理匯總工作。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分類自查和集中督查: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煤炭廳、省國資委在梳理匯總的基礎上,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對每一項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按照已落實到位、正在推進和未落實三種情況進行分類自查,8月31日前,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自查情況進行匯總,報省政府。
從9月1日開始,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督查室制定督查方案,組織相關單位,組成4個督查組,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調研座談、個人談話和實地查看等方式進行督查。督查結束后,指出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
細則提出,要督促整改和科學運用好督查結果,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督查室組織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煤炭廳、省國資委4個牽頭單位,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按照督查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明確整改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并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督查室備案,促進現有政策的落實到位工作。
省政府督查室將督查結果作為相關責任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政策落實推進不力、懶政怠政的,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督查室提出問責意見,省政府進行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