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消息,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即日起對原產于新加坡、泰國和日本的進口甲基丙烯酸甲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商務部于2014年6月18日收到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和黑龍江中盟龍新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國內甲基丙烯酸甲酯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上述國家進口甲基丙烯酸甲酯進行反傾銷調查。
甲基丙烯酸甲酯
申請書主張,原產于新加坡、泰國和日本的甲基丙烯酸甲酯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出口價格向中國出口銷售。甲基丙烯酸甲酯進入中國市場數量總體呈大幅增長趨勢,對國內產業同類產品價格造成削減作用,導致國內產業的生產經營指標惡化,國內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
本次調查自2014年8月8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15年8月8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6年2月8日。
甲基丙烯酸甲酯是一種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合成有機玻璃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也可用于合成其他樹脂、塑料、涂料、粘合劑、改性劑、乳膠增塑劑、紡織上漿劑、防水劑、潤滑劑、木材和軟木的浸潤劑、電機線圈的浸透劑、離子交換樹脂、皮革處理劑、紙張上光劑、印染助劑、人造大理石和絕緣灌注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