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方案(2016~2018年)》(以下簡稱《方案》)近日正式實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在2015年70微克/立方米的基礎上降低25%,重污染天數在2015年42天的基礎上減少50%。
哈爾濱市大氣污染防治方案正式實施
《方案》確定了8方面33項措施,以支撐目標的實現。《方案》提出,通過實施燃煤消費總量控制制度,到2017年底,哈爾濱市燃煤消費比重降至 65%以下。全過程監督燃煤質量,到2017年底,減少低質煤炭1800萬噸,增加替代優質煤1320萬噸。實施燃煤鍋爐煙氣自動監控,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380臺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安裝煙氣自動監控系統或分布式控制系統(DCS),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網;2017年底前,完成建成區內保留的應急、調峰供熱鍋爐和建成區外2187臺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安裝煙氣自動監控系統或分布式控制系統(DCS)工作,并與市環保部門聯網,保證穩定達標排放。
《方案》還提出,到2018年,新增、更新綠色清潔燃料公交車861輛,更新新能源或清潔燃料出租車1400輛。到2018年底,建設秸稈收儲中心40處,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