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落實《產品質量法》、《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組織錫市6家液化石油氣充裝站簽訂了《液化石油氣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承諾書》,同時要求充裝站認真履行承諾,全面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牢固樹立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意識,認真履行產品質量安全義務,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錫市質監局也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進化驗收、充裝過程控制、產品經銷、質量追潮、售后服務、問題跟蹤等制度,建立產品購銷臺賬,如實記錄每一批產品的進化來源、數量、銷售渠道、銷量和流向,加強隱患排查,遏制因氣瓶超期未檢、使用報廢氣瓶,充裝備、檢測設備未檢驗,以及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等方面原因引發質量安全事故。
液化石油氣
液化石油氣產品是涉及民生、涉及安全的危險化學品和重要工業產品,國家質檢總局《關于氣瓶充裝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氣中摻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氣鋼瓶。
一直以來,錫市質監局都保持對液化石油氣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高壓態勢,通過日常巡查和定期抽查等方式,嚴厲查處液化石油氣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