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環保稅的征收還有不到4個月的時間了,新的環境保護法也會在2018年1月1日開始實施。為了保障這一全新稅種順利開征,目前稅務部門也正在和環保部門進行密切的配合,緊鑼密鼓的做好開征的準備工作,包括交接排污企業信息、稅源摸底以及信息共享平臺征管系統的開發等等。環而保稅法實施條例也即將上報國務院的審議。
作為我國第一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明年1月開始實施,這也意味著我國實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費的制度將會完成自己的職責而退出歷史的舞臺。與此同時,在稅收征管方面,環境保護費改稅后,征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機關,環保部門配合,將會開啟“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稅收征管模式。
依據環境保護稅法,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做為納稅人。征稅對象指《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以及噪聲4類應稅污染物。
在計稅依據方面,會把應稅污染物的排放量作為計稅的依據以及實施的準則。其中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進行確定;固體廢物會按照固體廢物排放量進行確定;噪聲污染如果超過了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將會按規定進行繳稅。
“由于環境保護稅是以應稅污染物的排放量為計稅依據,所以排放量需要由環保部門來進行專業測定,稅務部門需要根據環保部門進行專業的監測數據,并進一步的分析判斷納稅人申報的數據是否準確。”
業內專家指出,環境保護稅能否可以真正的落地,部門之間的配合非常重要。社科院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表示環保稅是特殊的稅種,最大的挑戰在于征管以及污染物排放測量有復雜測定技術和整套標準,稅務部門要和環保部門就技術依據、稅基確定等進行溝通、并同時進行技術的協調,進行更加科學更加合理的測定。
他還表示,環境保護稅的收入規模并不是很大,排污費改稅的主要目的也不在于籌集財政收入,它的意義是在于通過稅收杠桿,進一步的引導排污單位減少污染物排放,為人民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的環境,它的環保意義是遠遠大于財政收入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