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安辦近期開展了小餐飲、餐飲類小攤點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小餐飲、餐飲類小攤點要嚴格落實“兩禁止兩規范”,即:禁止向顧客提供一次性木質筷子;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無專用餐飲具清洗消毒設施的,要規范餐飲具管理,必須使用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飲具(單個封閉的集中式消毒餐飲具),食品相關產品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國家相關規定,使用后的餐飲具必須集中整齊擺放,堅決不允許未經清洗消毒二次使用;積極鼓勵并規范餐飲類小攤點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退路進店經營。
我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加大對小餐飲、餐飲類小攤點的日常檢查、監督抽檢和行政處罰的力度。9月15日后,對于小餐飲、餐飲類小攤點未落實“兩禁止兩規范”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據《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條第八款和五十三條規定:由縣(市、區)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登記證、注銷備案卡。
為了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體水平,保護生態環境,市食安辦倡導廣大消費者環保就餐、低碳就餐,提倡自帶餐飲具到餐飲類小攤點就餐,一旦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時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