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現場取證后,又走訪周圍群眾,發現此加工廠為一家塑料顆粒加工廠,在生產過程中,有廢水流出,且味道刺鼻。隨后,公安浐灞分局聯合未央區環保局、浐灞城管執法大隊對該塑料顆粒工廠進行檢查。
經查,該工廠在沒有任何排污、經營生產、環評手續的情況下加工塑料顆粒。生產過程中使用燒堿(氫氧化鈉)和洗衣粉清洗油漬后的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放618水渠內。經現場抽樣,楊某的塑料顆粒作坊排放的水PH=14毫克/升,屬危險物質。
4月24日,灞河下水腰村一塑料顆粒加工廠經營者楊某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這是西安市公安局開展河流警長制以來查獲的案件之一。
除了這一案件之外,近期,更有大批涉河涉水案件被查獲。
群眾舉報的長安區鳴犢街辦轄區浐河某工程用地范圍內有偷盜挖沙現象。經初步測量,被偷挖總方量約為3.8萬方,損失價值約152萬元。經查,當地村主任肖某、焦某及其他5人為謀取利益,在浐河長安段某標段內非法采砂,目前,肖某因涉嫌非法采礦罪已被批準逮捕,其他5人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被批準逮捕。
臨潼區韓峪河高溝渠治理河道修建垃圾臺,該村村民高某不聽執法人員勸阻,多次到治理現場阻擋施工,河流警長接到舉報后立即開展調查,后臨潼分局依照擾亂公共秩序對高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4日,西安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自3月24日開展全市河流警長制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已有各級河流警長258名,分別對全市19條河流分解任務包抓負責,至今,各級河流警長共巡查2116次,“全市公安機關共辦理涉河涉水案件26起,其中刑事案件20起,刑事拘留18人,批準逮捕8人,行政案件6起,處理6人。”
在加大對河流巡查力度的同時,西安市各級公安機關將加大打擊涉河涉水犯罪力度,針對污染環境、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礦、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破壞河流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以及涉水執法過程中的暴力抗法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遏制涉河涉水犯罪勢頭。
西安警方環境犯罪偵查部門提醒市民,美好的生活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珍惜,歡迎市民撥打110舉報涉河涉水的違法犯罪行為,環偵部門將“零容忍”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