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塑膠規則的情況和深思
由上對比分析,可看出我國塑料標準與國際塑料標準(ISO/TC61)有顯著不同:11標準體系結構不同。國際標準側重于基礎性標準和試驗方法標準,占標準總數的88%,而將產品標準留給各公司自己去定,讓買賣雙方去約定。而我國的塑料標準,基礎性標準,試驗方法標準側重不夠,通用試驗方法標準占的比例更小,產品標準太多。我國的產品標準多,還是計劃經濟的管理模式,管的太細、太具體,實際上又管不了。市場需求是多樣化的,一個統一的產品標準,要管理產品的各種用途,是不現實的。
因此,塑料標準體系的結構應適當調整,加強基礎性標準、試驗方法標準,減少產品標準,以適應市場經濟要求。
標準太陳舊。在我國300多個塑料標準中,有相當一部分還是七、八十年代制、修訂的,有少數還是60年代制定的,標齡太長,我國標準編寫的格式要求也經幾次變更,六、七十年代的標準拿出來,使人感到非常陌生、太舊,應盡快安排修訂。筆者統計,在300多個標準中,標齡超過5年的,1995年以前制、修訂的,數量高達255個,占標準總數的8316%,1996年以后制、修訂的50余個,而且其中一半以上為行業標準。
在1995年以后,隨著改革開放、體制改革的深入,計劃經濟加速向市場經濟轉變,經濟發展速度加快,而標準化活動經費逐漸減少,標準化人員自然減員,逐漸減少,塑料標準化工作的重點,放在清理整頓中由國家標準調整為行業標準的修訂工作上,新的標準、大的標準、需要做較多驗證試驗的標準,難于安排,使之制、修訂標準數量減少,標準的質量也不同程度受影響。
與此同時,在國際標準中,老標準除了每五年修訂一次外,新技術、新方法和新材料標準大量涌現。從1996年到1999年底,ISO/TC61制、修訂標準126個,加上1995年發布的26個,合計152個,占標準總數的50%以上。對比之下,我國塑料標準與國際標準的差距拉大了,我們遠遠落后于國際標準的水平,落后于生產發展和技術交流的需要。
標準種類不同。我國有部分標準,如聚乙烯醇、離子交換樹脂、有機硅產品、異氰酸酯和聚醚多元醇等材料的有關標準,在國際標準中并沒有相對的標準,而國際標準中,又有不少新技術、新方法和新材料標準,我國尚未引入或材料尚未商品化,以致我國塑料標準有相當部分同國際標準中不一致的,增大了我國塑料標準同國際標準的差異。
針對上面的分析,為了盡快改變我國塑料標準落后的狀況,縮小同國際標準的差距,提出如下建議:11基礎性標準、通用試驗方法標準和命名標準,還有新技術、新方法、新材料標準,建議由技術委員會組織英、中文水平較高、又懂標準化專業的人員、及時翻譯成中文,經技術委員會審查,報主管部門審批、發布。新技術、新方法、新材料標準,更應直接采用,在使用中積累、發現問題,再及時修訂,使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