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國務院的機構改革已經歷7次,但在一些領域,政府越位、錯位、缺位的現象仍然存在。對微觀經濟活動干預過多,不僅導致行政效率低下,助長消費失衡、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環境污染,還給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
全國政協委員賴明在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大會發言時痛陳行政審批之弊:在全面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12年后的今天,仍有企業家感慨,一個項目竟要過53個處、室、中心、站,經100個審批環節,蓋108個章,全程需799個工作日;甚至老百姓辦個“準生證”,還需經過10多個單位蓋章,簽字40多個,耗時兩個月。
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涉及部門多,改革難度大,是一項復雜系統的工程。推進改革,要“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而進一步簡政放權勢必觸動一些長期形成的利益格局,“硬骨頭”之硬、“險灘”之險,可想而知。但是,改革關系經濟社會活力、關系國家民族命運,必須堅決推進。
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對此有明確認識和充分準備。通知強調,各部門要立即建立落實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工作機制,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時間表,分解任務,責任到人,確保按要求完成任務。
根據安排,國務院辦公廳將對各部門落實分工情況組織專項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改革措施逐一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