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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規即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該法規自2007年實施以來,不僅對我國出口化工企業帶來了一系列長期的沖擊,也對包括紡織、機電、玩具、家具等在內的下游產品企業的生產、管理和出口產生深遠影響。近年來,歐盟對REACH法規中規定的消費品監管內容不斷更新,僅2015年就將有四個修訂案生效,涉及十多種消費產品;同時,歐盟對消費品符合REACH法規的執行監管也不斷強化,出口企業應引起重視和關注。
執行和監管趨嚴
REACH法規與消費品密切相關的主要是法規附件XVII,附件中對消費品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化學物質的使用要求和含量要求有嚴格的限制,中國消費品因不符合歐盟REACH法規被各成員國海關拒絕進口或責令召回的通報近年來不斷增長,已成為我國消費品出口的重要技術壁壘。根據歐盟非食用消費品快速通報系統(RAPEX)的公開數據統計,2014年我國出口歐盟的消費品因不符合REACH法規被通報高達301起,同比上年增長91.7%,其中涉及增塑劑的達180起,涉及重金屬的97起。從產品類別來看,針對玩具及兒童用品的通報260起,同比增長111.4%,針對一般消費品的41起,同比增長4.9%。通報數據的快速增長一方面表明,歐盟對于REACH法規的執行監管日趨嚴格,另一方面也說明,我國輸歐消費品在禁用化學品的控制上存在較大不足,企業的風險防范意識有待進一步強化。
范圍和要求升級
REACH法規對于出口歐盟消費品的主要限制涉及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的高度關注物質清單即SVHC清單。自2008年10月28日,歐盟首次發布該清單以來,已累計更新12次,受限物質已達161種。這些物質的使用范圍涵蓋了化學品、紡織品、塑料制品、電子產品、印刷制品等數十個大類的消費產品,對輸歐產品生產企業具有廣泛影響。而對納入REACH法規的有害物質的管理要求近年來也不斷嚴格,特別是兒童用品、家用塑膠制品等商品首當其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