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 本協會名稱:中國增塑劑行業協會
英文名稱:China Plasticizes Guild(簡稱CPG)
第二條 協會的性質
中國增塑劑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由全國增塑劑的生產、經營、科研、應用及設備制造等企業及與該行業密切相關的企事業單位自愿參加組成的社會團體,是社會團體法人;是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的行業組織;不以盈利為目的;上級主管部門是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第三條 宗旨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積極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法規、政策和制度;
2、加強橫向聯系,開展技術交流與協作,推進技術進步,傳遞行業信息,規范行業行為,協調行業關系,促進會員單位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維護行業整體利益,促進本行業的健康發展;
3、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做好雙向服務工作。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 協會的任務
1、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客觀要求開展行業基礎資料的調查、收集整理、統計、研究并探討我國增塑劑行業的布局及發展方向,向政府部門提出本行業的發展規劃、經濟政策及經濟立法等建議;
2、分析增塑劑行業基本情況和發展趨勢,收集國內外有關科技、經濟、管理等信息,提供技術經濟咨詢、組織技術交流和技術培訓。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產品質量監測、評定工作。提高會員單位的技術素質和管理水平;
3、組織國內外技術經濟情報及市場信息的分析、預測和交流,協調會員單位的營銷策略。增進國內外同行間交流與合作;
4、協助政府部門組織國外先進技術和設備的消化吸收,協調組織共同攻關,提高行業整體水平;
5、積極參與行業產品標準制定及貫徹工作;
6、組織制定行業規范,協調行業內部各會員之間的關系,避免不正當競爭;
7、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在會員的正當權益受到侵犯時,協會有責任采取保護措施,直至向司法機關起訴;
8、組織增塑劑產品的反傾銷活動,維護民族工業的合法權益;
9、承辦政府委托辦理的有關事宜。
第三章 會員
第五條 會員條件
從事生產、經營、科研、應用及設備制造的合法企事業單位及相關的社會團體,承認并遵守本協會章程,均可提出申請加入本協會。經理事會批準,可接納為本協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權利
1、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享有協會提供的各項服務和經濟互助的權利;
3、優先取得協會提供的情報資料和咨詢服務的權利(包括《增塑劑》期刊和《行業簡訊》);
4、在技術合作、成果轉讓、人才培訓等方面享受優先和優惠待遇;
5、有權對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6、參與協會管理,有退出協會的權利和自由;
7、其它依照章程應有的權利。
第七條 會員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按時交納會費(繳費標準由理事會決定);
2、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承擔協會委托的有關工作;
3、積極向協會反映有關情況和提供有關資料,按時、準確填報協會規定的各種技術、經濟統計報表;
4、共同維護本行業的各種合法權益;
5、其它依照章程應有的義務。
第八條 入會與退會
1、加入協會
由本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填寫中國增塑劑行業協會入會申請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后寄協會秘書處,由理事會審批通過,即可成為本協會會員。
2、退出協會
會員單位如欲退出協會,只需提供蓋有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簽名的退會申請書一式兩份,交到協會秘書處即可。
3、凡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不參加行業活動、不盡義務的,經勸告無效作自動退會處理,由理事會討論作出注銷會籍的決定。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權
第九條 協會的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十條 會員大會職責
1、確定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聽取和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
3、選舉理事會;
4、修改協會章程;
5、聘請名譽理事長;
6、討論并決定協會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的機構。每屆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理事會成員從正式會員中推薦、協商、民主選舉產生。
理事應是理事單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理事如因工作變動即自然終止理事身份,理事單位新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即為當然理事,上報協會理事會備案,并通報各理事單位。
第十三條 理事會職責
1、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2、選舉理事長、副理事長;
3、審定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選聘協會工作人員;
5、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準備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
6、理事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由理事長召集;
7、推薦、審批新會員。
第十四條 《增塑劑》期刊是中國增塑劑行業協會會刊,中國增塑劑行業協會是《增塑劑》期刊主管單位;理事長單位是會刊主辦單位,理事長兼任編委會主任,理事單位是會刊協辦單位,負責推薦編委會副主任委員和委員,《增塑劑》期刊總編兼任協會理事。
第十五條 正、副秘書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聘任。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能。根據工作需要可設名譽理事長。
第十六條 理事會的常設機構為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負責協會日常工作的協調、組織和實施。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十七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合法擁有的資金、財產,實行常務理事會下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標準見暫行規定);
2、各種有償服務的收入;
3、政府、國內外社會團體、個人、企業等自愿捐助及資助;
4、其它合法的收入。
第十九條 經費用途
協會經費全部用于為會員服務,主要用于:
1、協會日常工作的差旅費、通訊費、辦公設施及用品等項開支;
2、開展信息、學術交流、組織技術交流及其它活動所需費用;
3、《增塑劑》期刊經費;
4、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
第二十條 會費收繳標準(暫行)
1、增塑劑年生產能力達到5萬噸以上(含5萬噸)的單位每年應繳納會費3000元;
2、增塑劑年生產能力在5萬噸以下單位每年應繳會費1500元;
3、理事長單位每年應繳納會費5000元;
4、本暫行標準自2005年開始實施,2005年以前年度仍按原標準繳納。
第二十一條 協會收支單獨建帳、會費使用情況每年向理事會作預算和結算報告,每兩年向會員大會作預算和結算報告。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在一半以上會員提出解散時,應立即召開會員大會商議,此提案應有2/3以上會員表決時方為有效。協會解散時財產的處理,由會員大會決定并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后,指定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后生效實施,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址設在河南省新鄭市。
2004年10月20日